审计处是负责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,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、经济活动、内部控制、风险管理实施独立、客观的监督评价,促进学校完善治理。主要负责以下工作:
1.负责制定实施学校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、规划、工作计划;
2.负责对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;
3.负责对贯彻落实学校党委会、院长办公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发展规划、战略决策、重大措施和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;
4.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;
5.审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;
6.审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;
7.审计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;
8.审计办学、科研、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;
9.审计本单位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;
10.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;
11.对学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提供咨询;
12.与学校纪检监察、巡视巡察、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协作配合,协助督促学校所属单位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;
13.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