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审计岗位职责
一.在处长领导下,负责学校基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,按有关规定对学校新开工的基建项目实施跟踪审计。
二.负责学校零星基建、扩建、维修、装饰、绿化等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。
三.参加基建、改扩建、维修、装饰等工程项目招标的监督工作。
四.及时收集基建市场工程造价信息,不定期地深入基建工程工地察看工程情况。
五.做好委托审计工程项目的组织、协调和配合工作,并对审计结果进行复核。
六.为学校及院系、机关、单位提供与工程审计、招投标、合同签订相关的法规、政策、工程定额及收费标准的咨询服务。
七.加强业务学习,积极参加业务培训,努力提高自己业务素质。
八.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审计档案整理、立卷、归档等工作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。
财务审计岗位职责
一.在处长的领导下,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、政策和行政法规,遵照《审计法》和《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,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努力完成各项财务审计工作。
二.负责所开展审计业务的工作方案、审计工作底稿编制,并按规定程序草拟审计报告。对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带有共性的问题,要分析原因,查找依据,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。
三.结合审计实践,积极主动开展审计咨询服务活动,协助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。
四.加强业务学习,积极参加业务培训,努力提高执业素质。
五.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审计档案整理、立卷、归档工作。
六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