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》、《菏泽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和《菏泽学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受党委组织部委托,审计处牵头成立专项审计组,自2023年12月13日起对袁宗建等25名校内领导干部任原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开展审计,请各相关单位按要求提供有关审计资料。被审计领导干部名单如下:
袁宗建 谷朝勇 唐庆国 刘曙光 田爱香 高鹏飞 田 季
权恩堂 李留银 马茂松 朱世民 王化荣 刘 燕 刘立新
郭效金 马法周 段永华 申 伟 刘 静 周天华 刘 杰
李遵建 周 倩 张师伟 张洪贵
审计期间,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,可向审计组反映;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,否则,一般不予受理。同时,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。
审计组联系人:刘璇
联系电话:0530-5660637
联系邮箱:hzxysjc@hezeu.edu.cn
办公地点:综合办公楼508室
特此公告。
审计处
2023年12月12日